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遂宁市安居区飘香阁食府经营甜蜜素超标的白酒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号)》。
通告称,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发布的《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4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遂宁市安居区飘香阁食府经营的散装白酒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被抽样单位:遂宁市安居区飘香阁食府;抽样单编号:SC20510000003933652;食品名称:散装白酒;生产日期:2020-03-12;不合格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安居区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居局)现场调查,生产日期为2020年3月12日的白酒共购进10斤,购进单价:15元/斤,涉案白酒已销售4斤,货值金额为150元,封存6斤。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散装白酒不合格的原因是人为添加所致。安居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餐馆进行整改,整改措施为:1.停止销售不合格白酒并采取召回措施;2.对不合格白酒进行当场销毁。
鉴于该餐馆在本案中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对白酒进行了感官项目的查验,收取了送货票据,对生产者非法添加的情况不知晓。有较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经营的白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处罚。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7月30日向该餐馆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