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2号),涉及浙江白鸽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柠檬味饮料。
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柠檬味饮料;生产日期:2020-01-01;抽样日期:2020-10-14;样品数量:4瓶;抽样基数:4瓶;抽样单编号:SC20370000436740038;检验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安赛蜜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调查处理情况: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11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对该批产品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浙江白鸽实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共生产该批次柠檬味饮料600瓶,去除不合格产品40瓶,实际入库560瓶,至案发该批次560瓶全部销售完,由于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全部召回,只召回6瓶,已没收。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柠檬味饮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综合其违法行为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罚款50000元。
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系当日生产机器出现故障导致食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