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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丈泉天然矿泉水”再曝铜绿假单胞菌超标 生厂商此前虚假宣传被处罚

2021-01-29 18:08:2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1年第1期食品抽检信息显示,标称江西国兴集团百丈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丈泉公司”)生产的百丈泉天然矿泉水(规格型号:18.6L/桶)(生产日期:2020/11/2)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0;1;3;6(CFU/250mL),标准规定:n=5,c=0,m=0。

事实上,这并非百丈泉公司首次曝出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达标。

2020年4月初,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15期)显示,标称百丈泉公司生产的百丈泉天然矿泉水(规格型号:18.6L/桶)(生产日期:2019/7/17)被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检出值:82;105;67;69;91(CFU/250mL)】。

据悉,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水源性和食源性致病菌,它在水、土壤、食品以及医院等环境中广泛存在,尤其喜欢在潮湿的环境中生长繁殖。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饮用含铜绿假单胞菌的瓶装水很可能导致抵抗力较差的老弱病幼孕人群腹泻等疾病的发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铜绿假单胞菌的限量为n=5,c=0,m=0 CFU/250mL,即采集同批次独立包装的5个样品,均不允许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百丈泉公司此前还有过虚假宣传的行为。

原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兴)市监(公)罚决〔2016〕2号】(以下简称“处罚书”)显示,2016年3月10日,该局接到消费者程某敏投诉称,京东商城上的“百丈泉食品专营店”销售山茶油的页面涉嫌违法宣传。该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对百丈泉公司进行调查核实,该公司称京东网站页面发布的宣传内容不是自己所为,而是由销售商家发布。

百丈泉公司于2016年1月1日和袁某森签订《电商代运营合作协议》,协议规定由袁某森负责百丈泉公司在京东商城上开设的“百丈泉食品专营店”的推广、营销、运营等相关工作,并由其负责店面的设计制作、销售等网店管理工作。该网店开业时,商品编号为10121460980的百丈泉牌山茶油(规格:500ml* 2/盒)的网页上宣传该山茶油有“改善心脑疾病,增强肌肤活力,减少油烟伤害,护肤抗氧化”等医疗功效,百丈泉公司称,该宣传内容由袁某森本人设计制作并发布,未经其审核。至4月初,该局执法人员调查后,百丈泉公司通知袁某森立即对百丈泉牌山茶油进行下架处理。

处罚书指出,2016年5月6日,该局对百丈泉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百丈泉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2016年5月12日,百丈泉公司向该局提出听证申请,该局于2016年5月 24日公开举行了听证。听证会上,百丈泉公司提出,本次处罚应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应适用《广告法》。听证主持人采纳了百丈泉公司提出的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意见。百丈泉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鉴于百丈泉公司案发后主动删除互联网上的虚假宣传内容,及时中止和改正违法行为,2017年1月6日,该局对百丈泉公司给予从轻处罚:罚款1万元。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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