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发布关于国抽、省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期)显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0年第42-48期),涉及金华壹家熊食品有限公司。
抽检基本情况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表示,2020年10月20日,收到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抽检检验报告(No:802000001005),反映金华壹家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200916的金牌赛乳鸽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执法人员现场扣押了批号为20200916的金牌赛乳鸽70袋。当事人生产涉案金牌赛乳鸽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风险防控情况
经查明,涉案食品系当事人于2020年9月16日生产,涉案食品标识标签标注以下内容:生产日期:20200916,产品名称:金牌赛乳鸽,配料:鹌鹑、白酒、食用盐、酱油、味精、鸡精、香辛料、食品添加剂(红曲红、红曲黄),生产厂家:金华壹家熊食品有限公司。涉案食品数量为100袋,售价16元/袋,成本15元/袋。
涉案食品在抽检时销售给抽检单位6袋,用于展销会赠予客户24袋,剩余70袋依法被扣押。截至案发,当事人生产涉案食品金牌赛乳鸽货值金额1600元,违法所得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