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发布关于国抽、省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期),涉及金华市婺城区依邻依味食品店。
据通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0年第33-41期),涉及金华市婺城区依邻依味食品店销售的绿豆糕(奶黄流心馅),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0年7月31日向金华市婺城区依邻依味食品店送达了编号为№: SP20201865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明,2020年5月31日,当事人经营者郑正雄从北塘区晟恒食品商行(案件线索移送另行移送)购进绿豆糕(奶黄流心馅)90盒。该批绿豆糕(奶黄流心馅)生产日期:2020年5月23日,生产商:泰兴市美佳怡食品有限公司,进价11元/袋。郑正雄将其中30盒绿豆糕(奶黄流心馅)置于当事人经营场所销售,将其中60盒绿豆糕(奶黄流心馅)置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默相苑Y幢119号婺城区解放东路依邻依味食品店(案件线索移送另行移送)销售,售价16.8元/袋。
2020年6月19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该批绿豆糕(奶黄流心馅)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检测结论无异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
截至2020年7月31日,当事人已售出该批绿豆糕(奶黄流心馅)29袋(含抽检的10袋),库存1袋被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依法扣押。当事人销售该批绿豆糕(奶黄流心馅)共计货值金额504元,违法所得16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