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月28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第21期),涉及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郑和店经营的阿根廷鱿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阿根廷鱿鱼,购进日期:2020年6月10日,规格:/,商标:/,不合格项目:镉(以 Cd 计)。
(二)对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该局出具处罚决定书(长市监行罚[2021]16号),当事人经营重金属等污染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阿根廷鱿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但当事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其采购的阿根廷鱿鱼不符合标准,且能如实说明供货来源,实施有效追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经营的重金属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阿根廷鱿鱼免予处罚,没收已售出的违法所得904.97元。
(三)原因排查及生产者整改情况。当事人为流通环节,不合格项目为重金属超标,排除流通环节,不合格可能为捕捞环节水域污染导致。整改措施: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启动召回程序,加强进货查验。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