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对6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号)》显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0号)》,不合格产品涉及江油市中坝枫钰副食店销售的干百合。相关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执行2020年四川蔬菜干制品专项抽检任务,在江油市中坝枫钰副食店抽取了1批次无标称生产企业的干百合(抽样单编号:SC20510000003940380;生产(购进)日期:2020-07-21)。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经调查,江油市中坝枫钰副食店经营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鉴于该经营者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江油局对其免予行政处罚。
经调查,江油市中坝枫钰副食店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江油局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进行召回;督促其继续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完善进货台账,做到采购的食品一律索票索证和检验合格报告,保存好相关凭证。
江油局已组织复查验收,该单位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