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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15号)

2021-01-27 17:56:3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15号)。

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15号)

根据临海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编号F202323检验报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鲍官森销售的生湿面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9月24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店内销售的豆面进行抽样并送往临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送检,经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编号F202323),报告载明:柠檬黄实测值为0.0011g/kg,标准指标为不得加入,检验依据为GB5009.35-2016。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10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当事人认同检验结论,不提出复检。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了库存的不合格批次豆面14斤。已销售部分因消费者不明确故无法实施召回,也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索要留存相关购买凭证,其销售的不合格豆面来源不明,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要求其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证销售的产品可溯源。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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