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号),涉及大安区彭老幺餐料配送中心。
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8月13日,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执行2020年四川蔬菜干制品专项抽检计划,在自贡大安区彭老幺餐料配送中心抽取了1批次干豇豆(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0-1-9)。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大安局决定对其不予立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