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号),涉及仙居县尚得超市销售的鸭腿。
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鸭腿;购进日期:2020-9-18;抽样日期:2020-10-12抽样单编号:NCP20331024316449273;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五氯酚酸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核查处置情况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12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检的程序,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对该批产品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于当日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仙居县尚得超市于2020年9月18日共购入鸭腿10公斤,至案发全部销售完。2020年11月12日,当事人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处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召回数量为0。
当事人销售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农产品,其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货值金额较少,参考相关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减轻处罚:罚款5000元。
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目前无法查清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责令当事人进货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查验生产商、经销商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保证产品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