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2021年第5号)。
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5号)
根据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编号为№: No. 202037566/202037568)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销售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石春芳销售的菠菜、白丝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9月23日,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依法对当事人经营的菠菜、白丝瓜进行抽检。2020年10月23日,由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 202037566/202037568),菠菜的检验结论为“毒死蜱,阿维菌素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白丝瓜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石春芳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10月29日,本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予以送达。当日,执法人员依法检查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产品。其余同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签收了上述(编号为:202037566/202037568)的《检验报告》。截至2020年10月29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投诉举报。同时,当事人于同日在其摊位张贴召回公告,截至目前,未收到消费者的退货要求。
(三)2020年10月29日我局对石春芳涉嫌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立案调查。2021年1月8日,该案完成办理,并于当日下达处罚决定书(温市监处〔2021〕33号)。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7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已整改,完善进货记录及台账。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