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月18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2期)。
公告称,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期)》,其中涉及南京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对南京市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如下:
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六合龙津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泰州富斯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卡通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17箱,共计85公斤,货值1836元,已销售17箱,共计85公斤。未召回原因:已展开召回,因消费完毕,无法召回。六合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937.7元;罚款人民币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