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月18日,湖北省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黄石港区如意小馆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公告称,在2020年黄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位于黄石港区花湖大道11-9-1F11号的黄石港区如意小馆制售的油条被抽检不合格。按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完成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1日,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NO:22202007534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制作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0年12月2日,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由于油条为即食早点,现场检查当事人摊位已没有抽检批次的油条。
当事人制售油条时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量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其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其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发生的原因:油条制作过程中未使用精确的称量器具对食品添加剂进行称量使用。个体工商户整改情况:改用无铝泡打粉制作油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