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通告称,2020年10-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诸暨市4家企业。其中,诸暨市朱德禹禽蛋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抽样编号为2010915513的鸭蛋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朱德禹禽蛋有限公司经营的鸭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0年10月19日向诸暨市朱德禹禽蛋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2010915513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经核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属于经营在食用农产品中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责令改正。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其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