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期)。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期)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3期)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在镇江润成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苏州丰品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怪味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生产日期为2020-08-05。
(二)核查处置情况。镇江市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0月21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镇江润成商业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15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决定书文号为镇新市监处字【2020】000100号。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