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0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餐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中,发现我区1批次食糖和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长乐区金峰粑粑坊蛋糕店经营的白砂糖
(一)抽检基本情况。受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委托,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福州市长乐区金峰粑粑坊蛋糕店购进的白砂糖(生产者:广西大新湘桂制糖有限公司,商标:駿馬+图形,生产日期:2020年1月16日,规格:50kg)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白砂糖中色值项目实测值174IU(《检验报告》编号:(2020)MJHY-D51100),该项指标不符合GB/T317-2018《白砂糖》要求,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后经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复检,复检结果为:白砂糖中色值项目实测值166IU(《检验报告》编号:FRF202000189),该项指标不符合GB/T317-2018《白砂糖》要求,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0年11月12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长乐区金峰粑粑坊蛋糕店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白砂糖。经查明,福州市长乐区金峰粑粑坊蛋糕店共购进该批次白砂糖50公斤,其中抽样2.81公斤,使用47.19公斤。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责令福州市长乐区金峰粑粑坊蛋糕店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认真排查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福州市长乐区金峰粑粑坊蛋糕店对已经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
二、福建省长乐市城关中学(食堂)经营的食用植物调和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受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委托,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福建省长乐市城关中学(食堂)购进的食用植物调和油(生产者:安徽省含山县华康调味品厂,商标:皖师傅,生产日期:2020年7月10日,规格:5升)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食用植物调和油中乙基麦芽酚项目实测值302μg/kg(《检验报告》编号:(2020)MJHY-D51309),该项指标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后经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复检,复检结果为:食用植物调和油中乙基麦芽酚项目实测值308μg/kg(《检验报告》编号:FRF202000179),该项指标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0年11月13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福建省长乐市城关中学(食堂)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食用植物调和油。经查明,福建省长乐市城关中学(食堂)共购进该批次食用植物调和油20公斤,其中抽样15公斤,使用5公斤。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责令福建省长乐市城关中学(食堂)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认真排查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福建省长乐市城关中学(食堂)对已经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