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抽检不合格葡式蛋挞沙琪玛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溧阳市东方华盛副食超市经营的葡式蛋挞沙琪玛(抽样单编号:GC20320000280630684),生产日期为2020年06月22日,规格为散装称重,标称生产企业为江阴市祝塘康民食品厂。经抽样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二)风险控制情况。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溧城分局对溧阳市东方华盛副食超市实施现场检查,监督溧阳市东方华盛副食超市召回不合格葡式蛋挞沙琪玛。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2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企业已实施召回,但未能实际召回该批次产品。
(三)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葡式蛋挞沙琪玛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且当事人收到报告后,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整改,积极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进货索证索票查验资料。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