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月13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省抽2021年第1号)。公告称,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0年第38号),涉及成都市3家生产单位1家委托生产单位、3批食品抽检不合格。其中对四川麦力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生产的麦力若牌红景天参杞牛磺酸口服液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麦力若牌红景天参杞牛磺酸口服液(抽样单编号:SC20510000003933407,生产日期:2019.2.21;规格型号:100ml(10ml×10)/盒;样品批号:190202);不合格项目为:pH值项目不符合四川麦力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MLR 0002S-2017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接到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报告(编号为:BJ2020A10712)后,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7月1日开展核查处置,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经查,当事人共委托生产该批麦力若牌红景天参杞牛磺酸口服液10000盒,货值60000元;已销售10000盒;该批产品已销售完毕,且已被消费者食用,无法召回。当事人四川麦力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涉案麦力若牌红景天参杞牛磺酸口服液由当事人委托生产,该批次产品pH值项目不合格是由当事人查验不到位所致。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0年9月2日组织复查验收,该企业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四)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以上主要信息来源于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