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月12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根据该局抽检,长沙市有1批次食品不合格:长沙高新开发区杨旭朋冻货店经营的鳝鱼(购进日期为2020年10月12日),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该局对上述1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该局对长沙高新开发区杨旭朋冻货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送达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长沙高新开发区杨旭朋冻货店立即发出召回公告。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鳝鱼。经立案调查,长沙高新开发区杨旭朋冻货店从不明渠道购进上述鳝鱼4.2kg,购进价格共计270元。被该局抽检2kg,买样单价为90元/kg,剩余2.2kg已销售完毕,销售单价76元/kg。长沙高新开发区杨旭朋冻货店不能提供供货者的资质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长沙高新开发区杨旭朋冻货店责令改正,并作出了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7.2元;并处罚款5000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