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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9号)

2021-01-13 18:31: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9号)。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9号)

根据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号为No:20F0922054)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区1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牟泽香的绿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9月21日,我局委托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提供的绿豆芽进行抽样。2020年10月19日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No:20F0922054,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要求。

(二)我局对牟泽香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10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剩余同批次产品。截至2020年10月28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绿豆芽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牟泽香的经营地址实施检查,要求当事人要严格做好食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台账,确保销售的食品安全,不得再销售上述同批次的绿豆芽。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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