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十八号),涉及抽检编号为XC20331023318830515勺,抽检编号为XC20331023318830512大碗的核查处置情况。
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0331023318830515;产品名称:勺;消毒日期:2020-09-08;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纸片法)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判定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天台县平桥镇第二小学;消毒单位:天台县平桥镇第二小学。
抽样单编号:XC20331023318830512;产品名称:大碗;消毒日期:2020-09-08;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纸片法)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判定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天台县平桥镇第二小学;消毒单位:天台县平桥镇第二小学。
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3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上述餐具大肠菌群超标系消毒不合格导致,产品不涉及召回。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使用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天市监平简处〔2020〕A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