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十八号)

2021-01-12 17:30: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十八号),涉及抽检编号为XC20331023318830515勺,抽检编号为XC20331023318830512大碗的核查处置情况。

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0331023318830515;产品名称:勺;消毒日期:2020-09-08;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纸片法)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判定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天台县平桥镇第二小学;消毒单位:天台县平桥镇第二小学。

抽样单编号:XC20331023318830512;产品名称:大碗;消毒日期:2020-09-08;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纸片法)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判定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天台县平桥镇第二小学;消毒单位:天台县平桥镇第二小学。

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3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上述餐具大肠菌群超标系消毒不合格导致,产品不涉及召回。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使用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天市监平简处〔2020〕A3号)。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四川省华蓥市引导企业开办“乡村微工 ...

  •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 ...

  • ​国产新款长轴距奔驰C-Class ...

  • 2021(第三届)海口国际新能源汽 ...

  •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累计检查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