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2021年第2号)。
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1年第2号)
关于对临海市董爱青馒头店生产销售的馒头抽检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0331082317931074;产品名称:馒头;抽样日期:2020-09-22;被抽样单位:临海市董爱青馒头店;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10月20日,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F20091547),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检查,该批次馒头已全部销售。
2.产品控制情况:2020年9月21日,当事人制售上述不合格馒头共150个,已全部销售,因销售对象不确定,且销售时间较长,未能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在馒头中添加甜蜜素,属于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161元,上缴国库;二、处以罚款8000元整。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原因是当事人在制作馒头过程中添加了甜蜜素,已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