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山西省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永和县天天水产超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21-01-08 23:06: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39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永和县天天水产超市销售的芹菜、香蕉。

永和县天天水产超市销售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永和县天天水产超市销售的抽样日期为2020年9月27日的芹菜,经北京精益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永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2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芹菜共购进5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经营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采购的该产品。整改措施:严格索证索票制度,严把进货台账。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该企业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芹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因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行政处罚。

永和县天天水产超市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永和县天天水产超市销售的抽样日期为2020年9月27日的香蕉,经北京精益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永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2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蕉共购进3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经营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采购的该产品。整改措施:严格索证索票制度,严把进货台账。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该企业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香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因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广西南宁市上林县澄泰乡下金庄霞客桃 ...

  • ​重庆市巫山县境内的长江巫峡段

  •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执 ...

  • 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国内 ...

  • 河北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