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39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大宁县福满家购物中心销售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大宁县福满家购物中心销售的抽样日期为2020年9月29日的芹菜,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9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芹菜共购进1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经营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采购的该产品,自身无检验检测能力和设备。整改措施:规范经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该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因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