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39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临汾市兴帛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渍菜、红油龙须(酱腌菜)、山珍海味(酱腌菜)(3批次)。
(一)抽检基本情况
1.抽自上饶县信芳学校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临汾市兴帛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0年5月25日的盐渍菜,经上饶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抽自红安县广吉康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临汾市兴帛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0年5月11日的红油龙须(酱腌菜),经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抽自红安县华河百惠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临汾市兴帛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0年4月28日的山珍海味(酱腌菜),经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1.临汾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20年7月27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盐渍菜共生产30箱,共计135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
2.临汾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20年7月9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立案调查,该批次不合格红油龙须(酱腌菜)共生产4.5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
3.临汾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20年7月9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立案调查,该批次不合格山珍海味(酱腌菜)共生产9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称量工具使用年限长未经检定。整改措施:1.立即暂停不合格食品的生产,进行全面整顿;2.对专柜上锁并设有专人负责管理;3.对不合格计量器具进行更换,确保计量器具正常工作。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没收非法所得金额1070元;罚款8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