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2期)
近期,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高淳县先淳溪镇启红早餐店销售的油条。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经营户制作上述产品600根,货值900元,已销售600根,货值900元。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未完全召回原因:展开了召回,因已销售完毕,故无法召回。针对该经营户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经营户处以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案字〔2020〕363号。
特此公告。
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