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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武汉海之最食品有限公司被罚

2020-12-30 17:40: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第15期),涉及武汉海之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颜如玉白米糕、长岛芝士蛋糕(乳酪味”。

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9月21日、10月9日,京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武汉海之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颜如玉白米糕(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0-09-05”、“长岛芝士蛋糕(乳酪味(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0-09-21”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上述“颜如玉白米糕、长岛芝士蛋糕(乳酪味”产品中检验项目“菌落总数,CFU/g”不合格。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海之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海之最食品有限公司递交了整改报告,“颜如玉白米糕”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因是产品烘烤脱模后进入冷却间前接触的传送带两边不锈钢防护片切换产品时未进行彻底消毒出现交叉污染导致,该公司每班每间隔2小时用75%酒精消毒擦拭,切换产品时彻底清洁并进行消毒处理;“长岛芝士蛋糕(乳酪味”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因是产品二次烘烤后承接膏体的不锈钢架车未进行严格消毒出现交叉污染导致,该公司每班每间隔2小时用75%酒精消毒擦拭,切换产品时彻底清洁并进行消毒处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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