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1批次不合格千层脆核查处置情况

2020-12-24 22:41: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通告,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黑龙江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佳木斯市前进区昌隆平价超市销售的、标称山西海玉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千层脆(原味)(生产日期2020年9月13日)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营者信息:佳木斯市前进区昌隆平价超市,经营者地址:佳木斯市前进区桥南社区桥南路9号。

二、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调查,佳木斯市前进区昌隆平价超市购进不合格千层脆(原味)11袋,已全部销售,经营者已组织召回。

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于2020年11月6日对佳木斯市前进区昌隆平价超市进行了立案调查。佳木斯市前进区昌隆平价超市销售不合格千层脆(原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但鉴于佳木斯市前进区昌隆平价超市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其作出免予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佳前)市监行处字〔2020〕023号)。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深圳市坚持“质量强市”长远重大战略 ...

  •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所有 ...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积极打造 ...

  • 四川眉山市青神县青竹街道沙河村优质 ...

  • 湖北省武汉市市场监管局打造政务宣传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