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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武汉市慈惠酱品调料有限公司被罚

2020-12-24 17:49: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第14期),涉及武汉市慈惠酱品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海乡精制白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9月3日,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市慈惠酱品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海乡精制白醋(规格:500ml/瓶 生产日期:20200610)”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上述产品中检验项目“总酸(以乙酸计),g/100ml”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市慈惠酱品调料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市慈惠酱品调料有限公司递交了整改报告,导致上述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因是测试酸度的试纸受潮测试精度不准与色板对比后直接装瓶导致的。该公司加强员工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培训,重新采购测试酸度的试纸,对生产环节加入二次测试酸度的和环节确保产品酸度达标。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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