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浙江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十六号)

2020-12-24 17:42: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2020年第十六号)

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十六号)

抽检编号为抽检编号为NCP20331023301445376梭子蟹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检编号为NCP20331023301445376 ;产品名称:梭子蟹;抽样环节:流通 ;样品类型: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天台县中心农贸市场 天台恒嘉水产品经营部 。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2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上述梭子蟹镉(以Cd计)项目含量超标系水域污染导致,梭子蟹已全部售出,因售出时间长无法召回。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予以立案调查。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梭子蟹经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上述行为构成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600元,并处以3000元罚款;(天市监东处字[2020]71号)。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深圳市坚持“质量强市”长远重大战略 ...

  •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所有 ...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积极打造 ...

  • 四川眉山市青神县青竹街道沙河村优质 ...

  • 湖北省武汉市市场监管局打造政务宣传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