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涉及阜新市细河区昕时利和果蔬生鲜超市销售的海水蟹。
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7月2日,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受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阜新市细河区昕时利和果蔬生鲜超市销售的海水蟹进行抽样。经检验,所检项目中镉(以Cd计)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核查处置情况。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对阜新市细河区昕时利和果蔬生鲜超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海水蟹是2020年7月2日当日在锦州笔架山渔船购进并销售的,购进海水蟹20公斤。其中海水蟹抽样3.5公斤除抽样外,其余的海水蟹已经全部销售,海水蟹进价44元/公斤,销售价50元/公斤,违法所得120元。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对该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0元、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