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通知的内容,涉及 融安县河东磊旭百货经营部经营的“柠檬味果味饮料”。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GC20450000622232975 | 样品名称 | 柠檬味果味饮料 |
生产日期 | 2020-07-26 | 型号规格 | 235ml/瓶 |
标称生产 企业 | 广西南丹桂缘饮品有限公司 | 被抽样 单位 | 融安县河东磊旭百货经营部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菌落总数 | 检验机构 |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融安县河东磊旭百货经营部 (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柠檬味果味饮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不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情况: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当事人持证亮证合法经营,其经营场所通过审批部门现场核查适宜食品保存,没有影响食品质量的不良因素,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经过分析排查可知上述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由生产厂家生产环节控制不严造成的。当事人停止了从生产者广西南丹桂缘饮品有限公司进货销售。
企业整改情况:加强对员工的进货查验培训。
整改复查情况:融安县河东磊旭百货经营部已经整改完毕。
(四)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