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沙糖桔)。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沙糖桔)
2020年11月30日我局在广西南宁市本级食品评价性抽检工作中收到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该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潘凤香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11月2日,南宁海关技术中心对潘凤香销售的沙糖桔(购进日期:2020-11-02,抽样日期:2020-11-02)进行抽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No:2025-DC20450107620300190)。该产品经检验,氯唑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2日到潘凤香的摊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现场未发现抽样不合格沙糖桔(购进日期:2020-11-02)在售。我局已于2020年12月3日对其立案调查,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核中。
(三)产品控制情况。我局已现场通知其立即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在销售前做好对产品查验进货合格记录工作。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