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浙江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十四号)

2020-12-04 23:37: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十四号)。

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十四号)

一、抽检编号为DC20331000300546136鸭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DC20331000300546136;产品名称:鸭蛋;生产日期:2020-08-19;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氟甲砜霉素(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三门县城关农副产品综合市场陈方玲摊位。

(二)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9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该抽检产品为零售销售,未留下购买者的联系方式,因此无法实施召回。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鸭蛋氟甲砜霉素(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已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能够说明所采购的红鸡蛋进货来源,且当事人不知其销售的红鸡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三市监罚字〔2020〕227号的行政处罚。

二、抽检编号为DC20331000300546233鸭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DC20331000300546233;产品名称:鸭蛋;生产日期:2020-08-19;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氟甲砜霉素(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三门县珠花蔬菜经营部。

(二)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9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该抽检产品为零售销售,未留下购买者的联系方式,因此无法实施召回。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鸭蛋氟甲砜霉素(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已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能够说明所采购的红鸡蛋进货来源,且当事人不知其销售的红鸡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三市监罚字〔2020〕226 号的行政处罚。

三、抽检编号为DC20331000300546429红鸡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DC20331000300546429;产品名称:红鸡蛋;生产日期:2020-08-20;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实测值4.96ug/kg,标准指标不得检出,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三门县高深蔬菜经营部。

(二)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9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该抽检产品为零售销售,未留下购买者的联系方式,因此无法实施召回。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红鸡蛋恩诺沙星实测值4.96ug/kg,标准指标不得检出,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已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能够说明所采购的红鸡蛋进货来源,且当事人不知其销售的红鸡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三市监罚字〔2020〕225号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四川省营山县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所对 ...

  • 河南省开封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集体用 ...

  • 山西省吕梁市岚县免费让部分低收入群 ...

  • “十三五”时期我国计量工作巡礼

  • 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负责人解读《报告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