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西省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涉及陶瓷园区唐人食府私房菜馆采购销售的“豆芽”。
据通告,昌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11日接到有关“陶瓷园区唐人食府私房菜馆”的不合格报告:昌南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8月18日对陶瓷园区唐人食府私房菜馆采购销售的豆芽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GB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和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陶瓷园区唐人食府私房菜馆采购销售的该批次豆芽是8月18日从浮梁县新昌菜市场鲜又多蔬菜店以2元/kg购进了1kg,抽检用掉0.7kg,剩下的0.3kg被制作成一份豆芽,以16元/份卖出,无库存。
当事人陶瓷园区唐人食府私房菜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0.2元,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5020.2元,上缴国库(景市监食罚决[2020]76号)
为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陶瓷园区唐人食府私房菜馆将加强自查,更为严格的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没有三证及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一律不予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