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湖南省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1批次不合格老长沙豆腐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
根据东明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标称长沙怡口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长沙豆腐(20200509),经抽样检验标签项目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沙怡口派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老长沙豆腐。经调查,长沙怡口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批次老长沙豆腐,共计34公斤,货值440元,已全部售完。
长沙怡口派食品有限公司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召回及整改情况报告。经调查,不合格原因为:该产品钠含量标示值为1995mg/100g,营养素参考值为99.75%(原包装为99%,现已完成整改为100%),因未四舍五入到100%,造成了标签瑕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等有关规定,经责令改正已完成了外包装营养成分表整改,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