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浙江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十五号)

2020-11-13 17:30:1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十五号)。

台州市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十五号)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国宇爆品蛋糕(香橙味)的检测报告的内容有:报告编号:20F0917254;食品名称:国宇爆品蛋糕(香橙味);生产日期:2020-8-2;被抽样单位名称:玉环好多多超市有限公司渔岙分公司;检测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n=5)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的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10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验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同批次的国宇爆品蛋糕(香橙味)0.994千克在售。玉环好多多超市有限公司渔岙分公司同日在其经营场所处张贴召回公告。截至2020年11月12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2.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于2020年8月9日、2020年8月29日,从台州市路桥区欣星食品商行(涉嫌经营不合格食品一案,已将案件线索移送给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购进了上述不合格批次的国宇爆品蛋糕(香橙味)8千克,并于同日开始销售。当事人在收到上述报告后,于同日在其摊位处张贴召回公告,截至该案办结,未收到消费者退货退款之情况。2020年11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没收的0.994千克国宇爆品蛋糕(香橙味)进行销毁。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销售菌落总数(n=5)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的国宇爆品蛋糕(香橙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系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其购入的国宇爆品蛋糕(香橙味)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改正,没收国宇爆品蛋糕(香橙味)0.994千克。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查,玉环好多多超市有限公司渔岙分公司在购进国宇爆品蛋糕(香橙味)的时候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我局执法人员要求玉环好多多超市有限公司渔岙分公司继续加强进货查验工作。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衢州:质量强市 品牌加力 标准 ...

  • 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 ...

  • 常益长铁路益阳段首片箱梁按节点要求 ...

  • 湖南省消委会、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网络 ...

  • “西安制造”有望再迎高光时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