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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兰花豆处置情况

2020-11-13 17:33: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15期)。

关于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15期)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市高淳区宝隆万家商贸中心销售的兰花豆。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经营户购进上述产品50包,货值120元,已销售50包,货值150元。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兰花豆系从别处购入,当事人只是一经销商,无法把控产品内在质量。针对该经营户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经营户处以罚款15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案字〔2020〕298号。

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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