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江苏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0-11-12 17:35:1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11月11日,江苏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FC2020005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5期)》(以下简称《通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无锡市滨湖区神龙净水厂销售的饮用纯净水和饮用纯净水(露宝)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0年第35期)涉及无锡市滨湖区神龙净水厂销售的饮用纯净水(规格型号:17L/桶;生产日期:2020-06-29)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饮用纯净水(露宝)(规格型号:18L/桶;生产日期:2020-06-29)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21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无锡市滨湖区神龙净水厂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无锡市滨湖区神龙净水厂共生产该批次饮用纯净水364桶、该批次饮用纯净水(露宝)160桶,现已无库存。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发出召回通知,目前暂无食品退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经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该两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过程中误将氮气当成氧气充入臭氧发生器,没起到杀菌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412.32元,罚款50000元。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湖南省消委会、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网络 ...

  • “西安制造”有望再迎高光时刻

  • 北京黑豹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联手 ...

  • 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种植的油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推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