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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三十七期)

2020-11-11 22:50: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三十七期)。

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三十七期)

一、关于对临海市吉事达副食超市销售的“绿豆面”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 XC20331082305831692;产品名称:绿豆面;购进日期:2020年7月11日;不合格项目:柠檬黄;被抽样单位:临海市吉事达副食超市;被抽样单位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塍镇下街村综合市场。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8月18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F201521)并告知其享有复检权利。同时责令对该批绿豆面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于2020年7月11日向位于温岭市城南镇西沙头村126号的林荣卿购进豆面,购进价格11.47元/公斤,共购进34公斤,并以13.98元/公斤的销售价放于自己位于临海市吉事达副食超市经营场所对外销售,全部销售完,销售金额452元,获利62元。当事人购进上述绿豆面时查验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小作坊生产经营登记证、检测报告。当事人购进不合格绿豆面后因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能说明进货来源且不知道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后续将线索移送林荣卿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分析排查,柠檬黄是豆面生产过程中添加的,当事人查验供货商营业执照及检验报告,能明确不合格食品来源且且不知道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我局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及时做好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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