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浙江省临海市市场监管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三十五期)

2020-11-10 16:39: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三十五期)。

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三十五期)

关于对临海市汾东六安好又多超市加盟店销售的“蒜头”“酱豆角”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 XC20331082305831857;产品名称:蒜头;购进日期:2020年7月9日;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被抽样单位:临海市汾东六安好又多超市加盟店;供货商:台州市椒江昌亿副食品商行;标称生产者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中国农港城二楼综合区Z055号。

抽样单编号: XC20331082305831861;产品名称:酱豆角;购进日期:2020年7月11日;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被抽样单位:临海市汾东六安好又多超市加盟店;供货商:台州市椒江昌亿副食品商行;标称生产者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中国农港城二楼综合区Z055号。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8月17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检验报告(No:F201535、No:F201538)、《临海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结果通知书》(临食检不通[2020]第081721号)和《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告知书》(临市监不告字[2020]081721号)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在7天法定期限内可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对该批对虾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在2020年7月9日向台州市椒江昌亿副食品商行采购了5kg蒜头,单价是13元/kg,共计65元,至检验报告送达时已全部卖完,售价是19.16元/kg,经营额共95.8元,获利30.8元;同时,当事人在2020年7月11日向台州市椒江昌亿副食品商行采购了5kg酱豆角,单价是10元/kg,共计50元,至检验报告送达时已全部卖完,售价是17.6元/kg,经营额共88元,获利38元。当事人履行了索证索票制度,提供了采购对象的有效信息,可依法进行追溯。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我局对其免予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分析排查,当事人销售的不合格蒜头、酱豆角采购自台州市椒江昌亿副食品商行,依据当事人提供的相关票据,我局向椒江区市监局提供相关线索,依法对不合格蒜头、酱豆角的上家源头厂商进行追溯。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长江三峡库区是黄连、半夏、玄胡、木 ...

  • 福建省龙海市漳州福德福食品有限公司 ...

  • 临近“双11”顺丰速运海口美兰中转 ...

  • 配备1600万像素的步步高家教机S ...

  • 南疆戈壁燃起智能制造星火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