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2020年第三十一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样单编号为XC20331082305833041勺子,抽样单编号为XC20331082305833045碗
(一)不合格餐(饮)具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0331082305833041;产品名称:勺子;规格型号:/;保质期:/;抽样日期:2020年10月10日;不合格项目:大肠杆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临海市古城街道星星河幼稚园;消毒单位:临海市古城街道星星河幼稚园。
抽样单编号:XC20331082305833045;产品名称:碗;规格型号:/;保质期:/;抽样日期:2020年10月10日;不合格项目:大肠杆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临海市古城街道星星河幼稚园;消毒单位:临海市古城街道星星河幼稚园。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0年10月3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上述餐具大肠菌群超标系消毒不合格或存放不当导致,产品不涉及召回。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向当事人出具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已清洗消毒待用餐具经检验不符合GB14934-2016的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二、关于对刘洋销售的年糕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0331082305831678;产品名称: 年糕 ;生产日期:2020-07-14;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刘洋;标识生产企业:/。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8月4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检查,当事人已未在该地址经营,据当事人所在菜场负责人陈述当事人已不在其菜场内经营。经核查当事人注册登记信息,发现当事人于2020年7月24日注销了营业执照。当事人的上述不合格批次年糕已无法召回。
2.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上述年糕的检验报告为评价性抽检报告,不作为立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