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六号),涉及天台县伟波副食店经营的豆面粉丝。
2020年7月16日,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天台县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对当事人天台县伟波副食店经营的豆面粉丝进行监督抽检。2020年8月10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报告号:202007042),样品名称:豆面粉丝,检验结论为: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其余所检测项目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
2020年8月10日,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当事人称7月16日抽检的豆面粉丝除抽检部分,其余全部自行销毁,该批次豆面粉丝系上面推销者处购进,无索证索票及联系方式。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
2020年8月10日,对天台县伟波副食店涉嫌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立案调查。2020年10月28日,该案完成办理,并于当日下达处罚决定书(天市监街处字〔2020〕45号)。执法人员于2020年11月5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索证索票情况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