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10月29日,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0年第12期)。通告称,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7期),涉及苏州市部分企业。
一、鳊鱼(赵大男水产摊)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20年第27期)涉及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赵大男水产摊经营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针对企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赵大男水产摊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1.64元、处罚款4840元的行政处罚。
二、鳊鱼(陈祥元水产摊)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20年第27期)涉及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陈祥元水产摊经营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针对企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陈祥元水产摊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8.8元、处罚款644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