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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月饼核查处置情况

2020-10-29 16:40: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陈娟女) 据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政府网站2020年10月26日消息,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称,在县级食品安全抽检中,涉及堌阳镇一批次不合格食品。

据通告,河南省永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月饼,生产日期为2020年07月11日的月饼菌落总数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通告指出,河南省永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月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河南省永乐食品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产品月饼2公斤。2、没收违法所得100元。3、并处罚款人民币51000元。合计罚没人民币511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兰市监食[2020]60号。

填报单位(盖章):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周明 审核人: 填报时间: 2020-10-26

序号

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负责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的单位

公开时间

备注

1

食品

兰市监 食〔 2020 〕60 号

河南省永乐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月饼案

张昌豪

91410225395827781H

张昌豪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月饼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决定给予你公司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涉案产品月饼2公斤。

2、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3、并处罚款人民币51000元。合计罚没人民币51100元。

主动履行,15日内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0-23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0-26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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