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双随机、一公开”飞行检查结果通告(第一期)

2020-10-28 22:59:45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序号

检查单位

企业名称

许可证号

行政检查类别

检查日期

现场检查人

存在问题

处理
  意见

处理结果

1

省局食
  品生产
  监管处

池州佰滋佰特食品有限公司

SC10834171205651

飞行检查

2020.8.31

汪  洋 金洁君

一般项:
1.车间内卫生洁具(扫帚)未规范摆放;2.未能提供食品安全检验人员和负责人的任命文件;3.应急演练未能体现食品安全相关问题。

书面限期整改

整改完成

2

省局食
  品生产
  监管处

青阳县九华山银杏矿泉水有
  限公司

SC10634172307675

飞行检查

2020.9.1

张景杰 屠思毅

一般项: 
1.销售台账记录单位标注不规范;2.未能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任命文件。

书面限期整改

整改完成

3

省局食
  品生产
  监管处

安徽省涡阳县义门恒发食品有限公司

SC10134162105165

飞行检查

2020.8.13

周峰 方双林

一般项: 
1.厂内环境不整洁,有积水,路面不平整,有破损情况;2.厂区有粉尘,有积尘;3.成品库内成品未离墙存放,“三防”措施不到位,成品有破损现象,成品库积尘严重,并有蜘蛛网,成品库无温、湿度检测;4.筛选间外墙有破损,并与外界相通;5.生产车间不整洁,修理工具随意存放在车间内,墙顶顶面破损、脱落;6.无投料记录,未见生产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更新,无应急演练资料。

书面限期整改

整改完成

4

省局食
  品生产
  监管处

亳州市昌茂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SC11434160211493

飞行检查

2020.8.13

唐皖芬 叶根友

一般项: 
1.厂区功能间地面破损;2.粉碎间排风口与外界封闭不严;3.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未更新,未见关演练记录;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负责人无任命文件。

书面限期整改

整改完成

5

省局食
  品生产
  监管处

安徽小精灵食品有限公司

SC12434070510001

飞行检查

2020.8.28

黎斌 袁洪

一般项:
1.生产车间存在半成品散落、地面有破损现象;2.防鼠设备未安装到位;3.个别工人未经洗手更衣室进入生产车间;4.产品检验留样记录不全;5.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不全。

书面限期整改

整改完成

6

省局食
  品生产
  监管处

铜陵市奇宾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SC10634072206495

飞行检查

2020.8.28

汪彩虹 孙章杰

一般项: 
  1、厂区生产车间地面有积水;
  2、生产车间、原料间、库房无纱窗,通风状况差;
  3、建立了食品自查制度,但无自查记录;
  4、有食品留样,但现场未见留样记录;
  5、现场未见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无记录;
  6、有食品安全管理员,但未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现场未见培训记录。

书面限期整改

整改完成

7

省局食
  品生产
  监管处

蚌埠市隆鑫炒货厂

SC11834031105162

飞行检查

2020.9.11

张晓玲 马骏

重点项: 
1.糖精钠原料未提供型式检验报告、包材提供报告与实际不符;2.20200505批次五香味香精未记录台账;3.生产投料记录与产品配方不符;4.关键控制点记录不完整;5.出厂检验报告无结论;6. 原料库原料未离地;7. 现场未能提供不合格批次产品回收记录;8.未提供不合格批次食品召回记录。
  一般项: 
1.生产车间外围绿化与车间外墙之间无硬化;2.包装间入口无手部消毒设备;3.生产设备食品裸露处上方无防尘设备;4.原料库无防蝇装置,现场发现原料有被老鼠啃食迹象;5.食盐、安赛蜜原料要求避光贮存,实际放置在窗户边且无窗帘;6.有自查制度,未提供自查记录;7.人流物流有交叉污染;8.配料车间电子称不能满足需要(最小分度值20g);9.留样不规范,且无标签标注;10.没有划定不合格品区域;11.销售台账缺少检验合格证明;12.芜湖佬西瓜籽投料单标注有奶精,实际标签未标注;13无不合格品处置记录;14.未见人员培训记录;15.未见风险隐患排查记录。

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整改完成

8

省局食
  品生产
  监管处

蚌埠市康益雨禾豆制品厂

SC12534031306274

飞行检查

2020.9.11

姚培良 鲁发中

一般项:
  1.
车间地面部分有破损,有积水,下水管道垃圾及污物未及时清理;
  2.洗手池缺消毒设施,更衣室未见工作服、工作帽;
  3.生产车间内产品及原料正上方照明设施未有防护,现场未见废弃物存放设施;
  4. 生产车间内防鼠防虫防蝇设施不齐,部分门窗有破损;
  5. 明矾、消泡剂、石膏、木薯粉等原料和辅料贮存、保管、领用记录不全;
  6.检验设备未按期校准与检定,试剂未正常使用;
  7.粉皮的留样记录与留样不一致,现场未发现留样;
  8. 成品库内不合格区、召回区、回收食品区域存放未标注。
  重点项: 
  1.凉皮关键控制点记录与细则不一致;2. 原始记录与出厂检验报告不一致;3.粉皮原料间原料辅料、添加剂混放,未有相关标注;4. 使用的石膏、消泡剂、明矾无专人管理。

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整改完成

9

省局食
  品生产
  监管处

桐城市牯牛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SC11734088105149

飞行检查

2020.9.8

王讷 陶梦雯

一般项:
1.紫外线消毒灯安装位置不合理,未能有效对工作服消毒;2.摊晾间顶棚有2个洞口需堵住;3.出厂检验设备检定过期;4.未见出厂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果相对应的原始记录;5.原料库中收购农产的瓜蒌籽包装袋为饲料袋。

书面限期整改

整改完成

10

省局食
  品生产
  监管处

安徽蜂献蜂业有限公司

SC12634088105354

飞行检查

2020.9.8

王业鑫 吴依玲

一般项:
1.紫外线灯未及时更换;2.挡鼠板高度不符合要求;与外界直接相近的排水口防护网损坏;3.自查未及时发现产品作业指导书需更新;4.喷码机放置在内包区域,存在交叉风险;5.蜂王浆解冻间、灌装间未见温湿度计及相关记录。

书面限期整改

整改完成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守正创新继往开来 不忘初心再创辉煌 ...

  • 山东省枣庄市大力实施智能制造优先发 ...

  • 第三届进博会展品集装箱船密集停泊洋 ...

  • 内联升鞋的花色品种多达3000余种 ...

  •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河北新发地(曹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