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近日,浙江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十号)。
台州市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十号)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河虾的检测报告的内容有:报告编号No:202002478;食品名称:河虾;购进日期:2020年6月29日;被抽样单位名称:王青秋;检测结论:经过抽样检验,呋喃西林代谢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8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河虾已售罄,现场无同批次河虾。
2.产品控制情况:与抽检同批次河虾已售罄。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指导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建议责令改正,并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16元;二、罚款3000元。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该经营户系从上门销售者处直接购入河虾,购入后直接在摊位上进行售卖,经营者无法提供购进时的进货票据,联系不到销售方,无法查清不合格产品的具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