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陈娟女)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二十六期),涉及王雄制售的海苔饼、临海市紫阳玖玖糕饼店制售的海苔饼、陈力榕制售的海苔饼、临海市鹿城兴隆糕点房制售的海苔饼、罗月明制售的海苔饼。
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二十六期)
关于对王雄制售的海苔饼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SC20331000313231177;产品名称:海苔饼;生产日期:2020年7月3日;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被抽样单位:王雄;被抽样单位地址:临海市古城街道紫阳街81号。
抽样单编号:XC20331082305832255;产品名称:海苔饼;生产日期:2020年8月25日;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被抽样单位:王雄;被抽样单位地址:临海市古城街道紫阳街81号。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7月29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F20202048)并告知其享有复检权利。同时责令对该批海苔饼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020年9月7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F201881)并告知其享有复检权利。同时责令对该批海苔饼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于2020年7月3日制售海苔饼1500个,成本为1元/个,售价为1.5元/个,于临海市古城街道紫阳街81号对外销售,均已售完,货值2250元,获利750元。当事人于2020年8月25日制售海苔饼300个,成本为1元/个,售价为1.5元/个,均已售完,总经营额450元,获利150元。当事人购进原料海苔粉上述时未查验供货方的产品合格证明。当事人生产海苔饼过程中未添加含铝添加剂。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制售的海苔饼含铝量超标,经《检验报告》判定为不合格,且海苔饼的含铝量超标系原料海苔粉带入。未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七)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900元;2、处以罚款8000元整。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分析排查,铝的残留量是通过海苔粉带入的,海苔养殖加工过程中会富集铝元素,当事人在制售海苔饼过程中未添加含铝添加剂等相关物质,当事人未查验供货商产品的合格证明,我局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确保制售的海苔饼合格。
关于对临海市紫阳玖玖糕饼店制售海苔饼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SC20331000313231179;产品名称:海苔饼;生产日期:2020年7月3日;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被抽样单位:临海市紫阳玖玖糕饼店;被抽样单位地址:临海市古城街道紫阳街99号。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7月27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F20202050)并告知其享有复检权利。同时责令对该批海苔饼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于2020年7月3日制售海苔饼2000个,成本为1元/个,售价为1.5元/个,于临海市古城街道紫阳街99号对外销售,均已售完,货值3000元,获利1000元。当事人购进原料海苔粉上述时未查验供货方的产品合格证明。当事人生产海苔饼过程中未添加含铝添加剂。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制售的海苔饼含铝量超标,经《检验报告》判定为不合格,且海苔饼的含铝量超标系原料海苔粉带入。未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七)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2、处以罚款6000元整。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分析排查,铝的残留量是通过海苔粉带入的,海苔养殖加工过程中会富集铝元素,当事人在制售海苔饼过程中未添加含铝添加剂等相关物质,当事人未查验供货商产品的合格证明,我局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确保制售的海苔饼合格。
关于对陈力榕制售海苔饼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SC20331000313231193;产品名称:海苔饼;生产日期:2020年7月6日;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被抽样单位:陈力榕;被抽样单位地址:临海市古城街道紫阳街412号。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7月27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F20202064)并告知其享有复检权利。同时责令对该批海苔饼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于2020年7月6日制售海苔饼240个,成本为1元/个,售价为1.5元/个,于临海市古城街道紫阳街412号对外销售,均已售完,货值360元,获利120元。当事人购进原料海苔粉上述时未查验供货方的产品合格证明。当事人生产海苔饼过程中未添加含铝添加剂。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制售的海苔饼含铝量超标,经《检验报告》判定为不合格,且海苔饼的含铝量超标系原料海苔粉带入。未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七)项的规定,结合当事人制售的海苔饼铝的残留量超限量倍数较多的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被查封的100kg海苔粉;2、没收违法所得120元;3、处以罚款8000元整。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分析排查,铝的残留量是通过海苔粉带入的,海苔养殖加工过程中会富集铝元素,当事人在制售海苔饼过程中未添加含铝添加剂等相关物质,当事人未查验供货商产品的合格证明,我局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确保制售的海苔饼合格。
关于对临海市鹿城兴隆糕点房制售海苔饼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SC20331000313231186;产品名称:海苔饼;生产日期:2020年7月3日;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被抽样单位:临海市鹿城兴隆糕点房;被抽样单位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古城街道巾山西路82号(东起第二间)。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7月29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F20202057)并告知其享有复检权利。同时责令对该批海苔饼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于2020年7月3日制售海苔饼500个,成本为1元/个,售价为1.5元/个,于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古城街道巾山西路82号(东起第二间)对外销售,均已售完,货值750元,获利250元。当事人购进原料海苔粉上述时未查验供货方的产品合格证明。当事人生产海苔饼过程中未添加含铝添加剂。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制售的海苔饼含铝量超标,经《检验报告》判定为不合格,且海苔饼的含铝量超标系原料海苔粉带入。未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七)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50元;2、处以罚款6000元整。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分析排查,铝的残留量是通过海苔粉带入的,海苔养殖加工过程中会富集铝元素,当事人在制售海苔饼过程中未添加含铝添加剂等相关物质,当事人未查验供货商产品的合格证明,我局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确保制售的海苔饼合格。
关于对罗月明制售海苔饼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SC20331000313231188;产品名称:海苔饼;生产日期:2020年7月3日;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被抽样单位:罗月明;被抽样单位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古城街道紫阳街306号。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7月29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F20202059)并告知其享有复检权利。同时责令对该批海苔饼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于2020年7月3日制售海苔饼200个,成本为1元/个,售价为1.5元/个,于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古城街道巾山西路82号(东起第二间)对外销售,均已售完,货值300元,获利100元。当事人购进原料海苔粉上述时未查验供货方的产品合格证明。当事人生产海苔饼过程中未添加含铝添加剂。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制售的海苔饼含铝量超标,经《检验报告》判定为不合格,且海苔饼的含铝量超标系原料海苔粉带入。未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七)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00元;2、处以罚款6000元整。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分析排查,铝的残留量是通过海苔粉带入的,海苔养殖加工过程中会富集铝元素,当事人在制售海苔饼过程中未添加含铝添加剂等相关物质,当事人未查验供货商产品的合格证明,我局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确保制售的海苔饼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