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10月13日,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0年第10期)。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0年第10期)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2期)、《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3期),涉及苏州市部分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夹心海苔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20年第22期)涉及苏州工业园区胡大云食品店经营的夹心海苔,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针对企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苏州工业园区胡大云食品店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二、麻辣花生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20年第23期)涉及苏州市情人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针对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吴中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不合格原因系经营环节储运不当所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