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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国庆长假期间食品安全的消费提示

2020-09-28 23:30:24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网站

今年“十一”长假即将来临,也恰逢国庆节与中秋节重叠,是外出旅游的好时节,也是食品消费的高峰时段。为了广大消费者在长假期间的食品安全和身心健康,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向广大消费者发出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合理饮食消费。

一、就餐注意多观察

一要观察就餐环境。就餐前要注意查看餐厅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建议选择食品安全条件较好、设施齐全的餐厅就餐,尤其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就餐。

二要观察食品外观。外出就餐或家庭聚餐时要注意分辨食物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异味,不要吃颜色、味道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乡村旅游时,对颜色鲜艳、形状奇异又没名没姓的野菜野果,千万不要擅自采摘食用,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二、选购月饼三注意

一是注意包装标志是否齐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商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标准等内容。二是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看是否超过保质期限。三是注意外观,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的外观所迷惑。

三、树立合理饮食观

节日期间亲朋好友见面都格外亲切,但提醒大家聚餐时不要过度劝吃劝喝。对幼童的饮食,父母更要倍加注意,孩子的各项身体机能尚未发育完善,有的孩子还可能对特定食物过敏,不可乱喂、乱吃食物,以免引起身体不适。

临近假期结束时,建议食用清淡的杂粮粥、炖煮焯拌的蔬菜,主食、肉类应适量减少,不吃或少吃零食,让胃肠和肝肾等器官得到充分休息。及时调整生物钟,早睡早起,适量运动,以便假期后可以迅速地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

节日期间,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0年9月28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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